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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地产(000031)
公告日期:2018-06-14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中国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2楼邮政编码:51801712/F,TaipingFinanceTower,6001YitianRoad,FutianDistrict,Shenzhen,P.R.China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3243108电子邮件(E-mail):info@shujin.cn网站(Website):www.shujin.cn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信达会字第136号致: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信达律师出席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本《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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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的新股民:
什么意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