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ST天化(0009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 《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法〔2018〕53号 第35条有明确规定:35.实质合并审理的管辖原则与冲突解决。采用实质合并方式审理关联企业破产案件的,应由关联企业中的核心控制企业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核心控制企业不明确的,由关联企业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多个法院之间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网友回复
自然醒7m9b17:
这就是泸州中院有权受理和宁破产重整的依据
自然醒7m9b17:
这就是和宁破产重整泸州受理的依据
ABC股海小红牛:
风再起时0421:
股友txVSAM:
高实在是高。
股友txVSAM:
醒老大。也就是说和宁债权人,听好啦,给我老实点,就给你这么多股份了。要不然清算。
西部牛仔16:
爱咋咋地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