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炒股学习网 >> 理财问答 >> 股票问答 >> (东旭蓝天)东旭蓝天: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东旭蓝天)东旭蓝天: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18年8月11日  11:59:14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377人次

网友提问:

东旭蓝天(000040)

公告日期:2018-08-09 关于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京天股字(2018)第433号致: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8年8月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院东旭大厦综合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

网友回复

AAAAA0:

这会开的啥目的?

评论专区
   本站有缓存,一般1小时内能看到您的评论
官网微信公众号
168炒股学习网微信
郑重声明:168炒股学习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股票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本股票学习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含有广告标志的信息皆是广告,本站不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168炒股学习网,专注为中小股民提供炒股入门知识,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股票学习教程,技术指标,炒股技巧等股票知识服务,专注做专业的股票学习网站!
版权所有:168炒股学习网, www.168chaogu.com   粤ICP备14098693号   广告合作QQ:765565686,邮箱:7655656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