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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烨智能(300670)
公告日期:2018-08-16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二〇一八年八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2018年8月15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南京市签署:甲方: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23号法定代表人:陈杰乙方: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包括:乙方1:吴国栋身份证号码:320586198112102959住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天平村新华(7)叶家桥16号乙方2:蔡兴隆身份证号码:320203196404060918住址: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大窑路29-1号乙方3:王骏身份证号码:320503198212230017住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花桥弄2号(在本协议中,甲方与乙方合称为“各方”,乙方1至乙方3合称为“转让方”或“乙方”;乙方1、乙方2、乙方3合称为“业绩承诺方”。)鉴于: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且公开发行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670,以下简称“甲方”、“大烨智能”或“上市公司”)。2. 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苏州国宇”)为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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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志鹏导航:
增值率仅有2.5倍,不存在夸大标的公司的价值,比动不动增值30倍,40倍,头顶巨大商誉雷的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