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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603711)
“一年卖出3亿多杯,能环绕地球一圈。”香飘飘这句广告词深入人心,但公司上市后的首份半年报却不尽如人意。8月29日,香飘飘收到上交所问询函,上交所重点关注了公司季节性波动一致性、增收不增利、销售费用大幅增长、液体奶茶业务经营情况等事项。 2017年末,香飘飘在上交所上市,2018年首份半年报即由盈转亏。半年报显示,香飘飘上半年销售费用大幅增长,其中广告费用增长尤为明显。另外,香飘飘在原有固体奶茶业务之外推出了液体奶茶并进行大力推广,公司与液体奶茶相关的募投项目及未来经营策略值得关注。 具体来看,上交所首先关注了香飘飘季节性波动的一致性。半年报披露,公司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70亿元,同比增长55.38%。其中,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52亿元,同比增长111.41%;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18亿元,同比下滑13.43%。 对此,上交所要求香飘飘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以及会计收入确认政策,补充说明2018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二季度同比显著下滑的合理性。 上市公司增收不增利是问询函关注的第二项问题。半年报披露,香飘飘2018年上半年实现归母净利润-5459万元,同比下滑78.92%;扣非后净利润-6858万元,同比下滑49.44%。问询函要求香飘飘结合各项产品毛利及费用变动情况,通过列示成本分析表说明导致公司2018年上半年整体经营增收不增利的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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