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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红日药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8年9月8日  14:43:21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006人次

网友提问:

红日药业(300026)

公告日期:2018-09-07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C座五层5thFloor,BuildingC,TheInternationalWonderland,XindongRoad,ChaoyangDistrict,Beijing邮编/ZipCode:100027电话/Tel:86-010-50867666传真/Fax:86-010-65527227电子邮箱/E-mail:kangda@kangdalawyers.com北京 天津 上海 深圳 广州 西安 沈阳 南京 杭州 海口 菏泽 成都苏州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康达股会字【2018】第0795号致: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日药业”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于2018年9月6日召开的红日药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保证

网友回复

快乐炒股的小伙伴:

看nMp不懂,试问一下,大股东股份都质押完了,还是大股东不

快乐炒股的小伙伴:

说得好搞紧买买买买买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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