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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椰岛(600238)
公告日期:2018-09-13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海南椰岛阳光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及椰岛办公大楼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本次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阳光置业股权及椰岛办公大楼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规、合法;2、本次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阳光置业股权及椰岛办公大楼收回的款项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升公司可持续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未来业务发展目标;3、公司聘请的审计及评估机构具有相关资质,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阳光置业股权及椰岛办公大楼,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价格,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公开挂牌转让阳光置业股权及椰岛办公大楼相关事项,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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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得天下:
第三季度收益多了1.6亿元,5个涨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