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炒股学习网 >> 理财问答 >> 股票问答 >> (财信发展)财信发展: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书

(财信发展)财信发展: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书

2018年10月23日  19:15:07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771人次

网友提问:

财信发展(000838)

公告日期:2018-10-23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书致: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发展”或“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控股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持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为出具本核查意见,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增持所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核查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核查意见的出具已得到公司和增持人的如下保证:(一)其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核查意见所要求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

网友回复

顿购台机:

决策正确。增持的抄底了,赚到了。

评论专区
   本站有缓存,一般1小时内能看到您的评论
官网微信公众号
168炒股学习网微信
郑重声明:168炒股学习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股票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本股票学习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含有广告标志的信息皆是广告,本站不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168炒股学习网,专注为中小股民提供炒股入门知识,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股票学习教程,技术指标,炒股技巧等股票知识服务,专注做专业的股票学习网站!
版权所有:168炒股学习网, www.168chaogu.com   粤ICP备14098693号   广告合作QQ:765565686,邮箱:7655656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