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ST工新(600701)公告不复杂,意义指向清晰。
我们一起注意几个关键信息。1、起诉日期:2018年4月。年报审计当期。对方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2、起诉法院:北京高院,有终审权。但也可以上诉到本院,这个暂时还没有理解。稍后咨询专家。3、判决依据: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4、判定结论:担保不产生效力,法院不予支持。5、借方责任:未尽审査义务。公司法:债权人有义务事先审查担保人的合法性。6、追偿脉络:担保方工大集团,也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换句话说,即便701的担保生效,也可以向真正的债务人追偿。只要债务人资可抵债,担保方便没有灭顶之灾。7、事件意义:(1)司法先例,对于后续案件和下级法院的司法实践有指导甚至的约束价值。(2)对于巨额担保的解套,有清晰的方向感。(3)律师团队工作已经见效。(4)显示现任701管理团队无意承认或者默许原有违规担保。8、公告倾向:本次公告提到:“本次判决免除了公司因连带责任担保而引起的偿债风险”,不管判决什么时候生效,
网友回复
wuz操庄大佬:
一、大额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诉讼的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存在未履行决策程序对外担保余额434,027.00万元;资金被占用余额96,607.08万元;负债总计583,440.14万元;诉讼57起,涉案本金474,377.94万元等情况。
董秘智慧,已经提示
年均百分之十:
为正确审理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类纠纷案件,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发布了《关于审理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预计征求意见后将正式公布实施。依据该司法解释,未按照《公司法》第十六条及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审批的担保行为对公司无效,即使担保合同上加盖了公司印章或者有法定代表人签章,也推定相对人应该知道该担保行为应该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相对人应该对相关决议进行审查。任何人在接受公司担保时,若未能要求对方提供上述批准文件,法律将认定其没有尽到谨慎注意义务,进而认定担保行为无效。
股友z7YJ6z:
看好工大,回到10块,问题不大。
郑树龙:
南开兄分析得很有理
帅哥小股民:
谢谢南开深度解读
南开小散:
是的。所以现在701已经被市场认定为三流价值。市值,已经是四流。
希望救命稻草慢慢捆成一根绳。
涉案本金和负债是大家看起来沉重的数字。
负债是每个公司都有的,看看负债率就可以。
涉案金额很复杂,包括担保诉讼,也应该包括这件北京院的。部分自用资金,还是等资产出售吧。
天空与海:
谢谢南开老师,心里更有底了
慧眼识金金镶玉:
麻花扣,解扣还是需要时间的,但希望就在前方。
工大哒成哒哒坏:
南开说的没错!事情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自我创新:
挺好的回味,,谢谢
股友iVvDZC:
北京高院判决工大高新的这个案例,具有非常典型的示范意义,符合当前最高精神。这也意味着工大高新以前的违规担保都无效!由此看来,工大高新的主要问题可以尽快解决了。重大利好!
股友mow9jh:
帝都的判决
东方净琉璃:
给工新新领导班子点个赞。真没让我们股民失望,由于看好哈工大所以一直都没卖,虽然亏的只剩下裤衩。
不过山海关:
即使看到这个判决,还不敢告诉家人,这票从成本22跌成1.67,何日解除痛苦!灰暗的两年,大成所害!
浪帆1551:
支持南开兄!支持高院!支持新管理层!支持股价回升!
满仓看多:
再次感谢南开的理性分析
股友onDxCc:
南开兄最低文凭都是大专生,我一个初中生一看你的文章条理清晰,一目了然。
影子2015417:
好久没有看到你的文章了!宽心!
卖翡翠:
炒股别当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