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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医药)北京科兴在北京四中院再次败诉

2018年12月5日  17:38:35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726人次

网友提问:

未名医药(002581)北京科兴在北京四中院再次败诉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1月2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12月3日公开了北京市四中院关于北京科兴 2.6决议撤销的判决书《科兴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与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公司决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撤销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6日作出的《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网友回复

张一诺x:

你ps的 你这是“抹黑”未名

美丽非非:

科兴不提供报表造成未名股民的损失赔偿不赔偿?如果赔偿我支持尹,未名医药乱发一季报造成股民的损失赔偿不赔偿?如果赔偿我支持潘,但两个王八蛋,只知道争权夺利,为了各自利益损害集体利益。

张一诺x:

潘托儿你少跟这儿浑水摸鱼,是潘单方面试图抢夺北京科兴控制权,还抢走了北京科兴的财务票证

股友dIBEkj:

尹楠之子配成的

股友kx8NrY:

是A团私有化,没有未名的份,那里是抢呢?恶

美丽非非:

狗咬狗一嘴毛

张一诺x:

还做私有化的大梦呢?这辈子你主子别想~~

股友rWDs0x:

香港科兴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后,立即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相关责任人违法作出的“26决议”。法院经过审查后认定,出席该次董事会的李鹏飞、曹建增并不是北京科兴的合法董事,且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和决议内容均严重违反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法院于2018年8月24日判决支持原告香港科兴的全部诉讼请求,依法撤销“26决议”。该判决现已生效。因此,潘爱华赖以自称“北京科兴总经理”的决议是已经被法院判决撤销的非法决议。

张一诺x:

老潘丢人现眼几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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