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杉杉股份(600884)上市公司的权益属于全体股东!
上市公司杉杉股份的控股股东利用大股东身份,在不经过全体股东的同意下,假手只有二家参与的所谓拍卖,规避了关联交易的制度,把上市公司将近10个亿掏走,这是赤裸裸的强盗行径。恳请上交所持续监管,恳请证监会及时介入!还广大中小股东一个公正!
网友回复
binnc:
拍卖法:
第三十七条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拍卖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参与恶意串通的竞买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对参与恶意串通的拍卖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