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ST昌鱼(600275)认为上交所不会这样伤害股民
既然认为武昌鱼2017年年报有问题为何将*st武昌鱼改为st武昌鱼,作为上交所,难道会犯这样低级的行政错误?如果上交所想做事后诸葛亮,这是害人害己伤害股民。我认为上交所将*st武昌鱼改为st武昌鱼,一定有它的合理性,不会这样伤害股民。
网友回复
A股太不像话了:
您好,现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工作指引》第四条,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一)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12个月)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二)在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经财务核算或初步审计确认,公司该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三)其他本所认为应披露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指引第二十七号 上市公司业绩预增/预减公告》,本指引适用于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上升或下降50%以上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融资融券账户集中度作出强制性规定。因此,符合上述要求的上交所/深交所上市公司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上述回复希望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