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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江新材: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1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 0-026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海高导”)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于2020年3月19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2004782,发证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鑫海高导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连续三年内(即2019年、2020年、2021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次认定系鑫海高导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满后所进行的重新认定。
该事项对公司目前的经营及已享受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已经披露的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