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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鸿)*ST金鸿:关于变更15金鸿债和16中油金鸿MTN001质押担保标的的公告

2020年8月5日  9:50:46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261人次
股友资讯
发表于 *ST金鸿(000669)
*ST金鸿:关于变更15金鸿债和16中油金鸿MTN001质押担保标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5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0-040债券代码:112276 债券简称:15 金鸿债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15 金鸿债”和“16 中油金鸿 MTN001”质押担保标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变更质押担保情况概述2020 年 8 月 4 日,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鸿控股”)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董事会以 9 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15 金鸿债”和“16 中油金鸿 MTN001”质押担保标的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调整后的“15 金鸿债”和“16 中油金鸿 MTN001”债务清偿方案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为“15 金鸿债”和“16 中油金鸿 MTN001”债权人提供的质押担保标的拟由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变更为湖南神州界牌瓷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拟与达成更新后清偿协议或和解协议的“15 金鸿债”和“16 中油金鸿 MTN001”债权人共同推举的代表签订股权质押协议。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15 金鸿债”、 “16 中油金鸿 MTN001” )基本情况(1)公司根据《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以下称“债券发行文件”)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5 金鸿债”,债券代码:112276.SZ)共计 8 亿元人民币。
公司未能按照债券发行文件的约定于2018年8月27日向债券持有人按期支付利息以及兑付回售本金,金鸿控股就 15 金鸿债已构成违约。
(2) 公司根据《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以下称“中票发行文件”)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6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6 中油金鸿 MTN001,代码:101662006)合计人民币 8 亿元。
公司未能按照中票发行文件的约定于 2019年 1 月 15 日向中票持有人按期支付利息以及兑付本金,金鸿控股就“16 中油金鸿 MTN001”已构成违约。
(3) 截至本公告日,金鸿控股已向“15 金鸿债”债券持有人和“16 中油金鸿 MTN001” 中票持有人偿还了债务本金的 35%及相应利息,尚拖欠 65%的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出质人: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权人:债权人共同推举的代表(尚待债权人会议审议确定)质押物:湖南神州界牌瓷业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金鸿控股、债权人代表知悉并明白债权人代表仅为名义质权人,与公司签署了《债务清偿协议(更新版)》或《债务和解协议(更新版)》(以下简称“《协议》”)的“15 金鸿债”的债券持有人和“16 中油金鸿 MTN001”的的债券持有人(以下简称为“债权人”)为实际质权人,实际质权人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实质质权。
担保债务指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与金鸿控股签署了《协议》的债权人享有的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以及公司因违约而应支付的违约金、罚息、债权人和质权人主张债权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诉讼保全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等。
质押物公司合法持有的湖南神州界牌瓷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股权质押出质人同意将其合法拥有并有权处分的质押物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出质给质权人,作为对担保债务的偿还的担保。
被担保的主合同、担保债务和质押担保的范围: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债权人与金鸿控股签署的《协议》以及债券发行文件、中票发行文件。
出质人与质权人共同办理股权质押等相关事宜,出质人应全力配合质权人,保证按《协议》约定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
质权人应及时向债权人披露质押事宜进展情况。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非因质权人的违法行为,对质押物发生任何价值减少的情况,质权人都不承担任何责任,出质人也无权对质权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追索或提出任何要求。
当任何违约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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