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证监会稽查违法典型案例出炉 长园集团、*ST林重等公司名列榜单
新《证券法》实施即将满一年,监管机构继续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证监会已累计对57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投资快报》记者注意到,证监会日前还发布了《2020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彰显其一如既往从严打击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决心。
事实上,登上此次案例“黑名单”的企业,包含多家被股民维权的A股上市公司。
这些公司涉及的违法行虽然各不相同,但是情节之恶劣无不让人瞠目结舌。
对此,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团队刘鹏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透露:“证监稽查案件的发布,不仅彰显证监会对资本市场欺诈、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还将塑造资本市场良好生态,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刘鹏律师表示,凡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受有损失的股民,可发送姓名、股票名称、电话到suopeibao@126.com,参与诉讼索赔咨询及登记,满足条件即可参与诉讼索赔。
“本期《投资快报》 ”金融315栏目,将梳理证监会的2020年证监稽查案例,为广大投资者维权提供参考。
财务造假太猖獗严厉打击零容忍
证监会曾说明财务造假案件特点:一是造假周期长,涉案金额大。
二是手段隐蔽、复杂。
三是系统性造假突出。
四是主观恶性明显。
本次公布20个典型案例中,财务造假违法就占了6席,包括康得新115亿造假案和长园集团并购标的造假案等。
1、连续多年财务造假白马股康得新戴帽又戴星
*ST康得案系一起上市公司连续多年财务造假典型案件。
证监会查明,*ST康得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并通过虚构采购、生产、研发费用、产品运输费用等方式虚增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总计虚增利润总额为119.21亿元。
此外,*ST康得还涉嫌未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和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以及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违法行为,2014年至2018年累计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高达531.13亿元。
证监会认为“财务舞弊严重破坏市场诚信基础和投资者信心,严重破坏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监管部门坚决依法从严查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刘鹏律师表示,于2016年4月22日至2019年1月22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1月23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2、 并购标的造假引处罚长园集团“被坑爹”
长园集团案系一起上市公司并购标的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
深圳证监局认定,2016年6月7日,长园集团与上海和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6名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购买上海和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长园和鹰)80%股权。
2016年7月28日,长园和鹰成为长园集团控股子公司。
自2016年8月起,长园集团将长园和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长园和鹰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为使长园和鹰完成业绩承诺,由时任董事长组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重复确认收入,累计虚增利润3亿元。
证监会认为“给上市公司注入‘有毒资产’,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重组参与各方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刘鹏律师表示,于2017年3月14日至2018年12月24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12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信披违法违规小股东权利同样要保护
除财务造假外,信披违法违规案也有5例,包括辅仁药业、雅本化学等上市公司。
这些公司无一例外都在各种信披公告中“不老实”,最后等待他们的是监管的严惩。
1、大股东长期占用公司资金 *ST辅仁遭顶格处罚
*ST辅仁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系一起大股东及关联方长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典型案件。
经查明,*ST辅仁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由于辅仁集团、辅仁控股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入账,导致上市公司2015年年度虚增货币资金6380万元、2016年年度虚增货币资金7200万元;*ST辅仁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上市公司2016年披露向辅仁集团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开药集团100%股权,开药集团分别向辅仁集团、辅仁控股提供资金3.5亿元、5.04亿元,并未将上述交易记入财务账簿,导致上市公司重组资料货币资金余额亦存在虚假记载;辅仁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中提供信息虚假。
此外,*ST辅仁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2018年未及时披露关联担保。
截至2018年,辅仁集团、辅仁控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期初金额期末余额13.37亿元,导致上市公司虚增货币资金13.37亿元。
证监会认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漠视中小股东权益,长期肆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刘鹏律师表示,于2016年4月9日至2019年7月26日期间买入,并2019年7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2、夸大收入误导投资者雅本化学“蹭热点”被处罚
雅本化学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系一起上市公司新冠疫情期间“蹭热点”,违规披露信息典型案件。
2020年2月,雅本化学多次披露子公司为抗疫相关医药中间体主要供应商,并虚构境内外销售客户7家,2017年至2019年相关销售收入实为968万元,夸大为11548万元,市场份额15%-20%。
雅本化学通过夸大公司该业务的收入、产量、销量和市场地位,误导了投资者,尝到了“甜头”,但就在被证监会立案的十日内,公司股价从5.09元/股跌至3.78元/股,跌幅达34.67%;《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布后的当日,雅本化学的股价亦一路下跌。
证监会认为“‘蹭热点’夸大其词严重误导投资者,依法应予严惩”。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刘鹏律师表示,于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3月15日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3月16日及之后卖出或者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会计所需勤勉尽责发挥“看门人”作用
除了上市公司被行政处罚之外,因提供中介服务未勤勉尽责,会计所也有被行政处罚,列为证监稽查典型案例。
1、审计报告存假兴华所审计过程失职
兴华所未勤勉尽责案系一起审计机构未充分履行审计程序被处罚的典型案件。
2018年,兴华所为*ST林重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时,监盘程序未执行到位,未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导致未发现林州重机2017年虚增在建工程2亿元,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认为“中介机构应当忠实履行核查验证职责,切实发挥‘看门人’作用”。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刘鹏律师表示,于2018年4月3日至2019年11月21日期间买入*ST林重股票,并在2019年11月22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2、未充分关注重要事项大华所审计服务违规
大华所未勤勉尽责案系一起审计机构未充分关注重要事项被处罚的典型案件。
2018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时,未对销售回款异常等事项予以必要关注,未发现销售收入不符合确认条件、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重要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证监会认为“中介机构应当对舞弊迹象保持必要的职业怀疑和充分关注,严把执业质量关口,否则必将付出沉痛代价”。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刘鹏律师表示,于2016年8月26日至2018年6月1日期间买入ST瑞德股票,并在2018年6月2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及时诉讼,股民应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
只要起诉就大概率能获赔,对于满足索赔条件的股民来说,及时加入股民索赔队伍维权,是法律赋予股民的权利,也能帮助股民弥补亏损。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凡因上述公司虚假陈述受有损失的股民,可发送姓名、股票名称、电话到suopeibao@126.com,参与诉讼索赔咨询及登记,满足条件即可参与诉讼索赔。
上述上市公司或中介服务机构目前盈利状况不一,有的预计盈利,比如长园集团预计盈利1.25亿-1.6亿,雅本化学预计盈利1.6亿-1.8亿,有的预计亏损,比如ST瑞德预计亏损6亿-6.5亿,因上述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受有损失的股民,及时维权,适当止损。
(文章来源:投资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