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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选择场内质押方式,对于融出方有什么限制吗?是否只能是券商管理的资管计划和定向资管

2017年2月22日  9:14:24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3318人次

网友提问:

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选择场内质押方式,对于融出方有什么限制吗?是否只能是券商管理的资管计划和定向资管客户?不可以是基金的资管计划?

方正证券:

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场内质押融出方: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证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洪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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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冯经理:

 融出方包括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照适用。

  融出方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的,应遵守以下规定:证券公司应核查确认相应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明确可参与股票质押回购;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以下统称“管理人”)应在资产管理合同等相关文件中向客户充分揭示参与股票质押回购可能产生的风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融出方的,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应约定在股票质押回购中质权人登记为管理人;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为融出方的,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应约定在股票质押回购中质权人登记为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或管理人。
融出方经证券公司报备上交所后,方可参加股票质押回购。

徐经理:

融出方经证券公司报备上交所后,方可参加股票质押回购。

赵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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