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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000652)
公告日期:2018-06-30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20,000万元无偿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个人独立判断,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上,有表决权的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该议案,未发现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形。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控股股东本次提供无偿财务资助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公司不需要就该项交易向控股股东支付任何对价或承担成本,公司与所属控股子公司不需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和反担保,也不存在与之相关的其他安排,不会增加公司的财务成本和担保规模。六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依法合规;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仇向洋、李宁、姚颐2018年6月29日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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