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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化学(600309)
公告日期:2018-07-03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花旗”)接受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万华化学”)的委托,担任上市公司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化工”)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对《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出具了核查意见。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花旗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各方均无其他利益关系,就本次交易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2、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已承诺上述有关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和责任;3、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4、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5、本独立财务顾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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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友mRe7Rm: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