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炒股学习网 >> 理财问答 >> 股票问答 >> (宝泰隆)转发

(宝泰隆)转发

2018年7月9日  11:40:13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2004人次

网友提问:

宝泰隆(601011)

转发

网友回复

股友4yDxDt:

中国证监会:
2017年9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011)散布虚假信息发出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222号}。该公司在2017年9月28日进行了回复
宝泰隆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临2017-107号}。结果不言而语。
请问:
(1)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011)董事长散布虚假信息的处罚在那里?
(2)中国证券报帮助传播虚假信息的责任由谁承担?
(3)政府监管的能力和责任由谁履行?

评论专区
   本站有缓存,一般1小时内能看到您的评论
官网微信公众号
168炒股学习网微信
郑重声明:168炒股学习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股票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本股票学习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含有广告标志的信息皆是广告,本站不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168炒股学习网,专注为中小股民提供炒股入门知识,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股票学习教程,技术指标,炒股技巧等股票知识服务,专注做专业的股票学习网站!
版权所有:168炒股学习网, www.168chaogu.com   粤ICP备14098693号   广告合作QQ:765565686,邮箱:7655656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