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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生病保险产品推荐

2018年4月24日  14:33:04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2511人次

【摘要】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对于保险的需求也在增加,为此保险公司推出了人身生病保险,这类产品也受到了很多人的喜爱。那么,人身生病保险哪些好呢?下面小编带您了解一下。


合众珍爱幸福2016综合保障计划

重大疾病保险金

初次发生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将根据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轻症疾病保险金

初次发生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将根据合同的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身故、全残保险金

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身故或全残,将按发生身故或全残时主合同和与主合同同时投保的合众附加珍爱幸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主合同终止。

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后身故或全残,将按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主合同终止。


富德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非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保单生效180天内非因意外身故或全残按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非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合同生效180天后至18周岁前非因意外身故或全残,按实际交纳的保费的150%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合同生效180天后且在180周岁后非意外身故或全残,按合同基本保额给付非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8周岁前意外身故或全残,按合同实际交纳保费的150%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8周岁后因意外或全残按合同基本保额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

合同生效180天内非意外首次确诊患重大疾病,按合同实际交纳的保费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合同生效180天后非因意外或合同生效因意外首次确认患重大疾病,按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

合同生效180天内非意外首次确诊患轻症疾病,按合同实际交纳的保费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合同生效180天后且70周岁前(不含)非因意外或合同生效且70周岁前(不含)因意外首次确认患轻症疾病,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提示:人身生病保险哪些好呢?珍爱幸福2016综合保障计划提供95种重疾+16种轻症疾病保障,身故以及全残皆可提供赔付。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提供81种重疾+41种轻症疾病保障,意外以及非意外身故或全残皆可提供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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